记者贾岩峰报道 作为曾经的职业球员,健将级运动员,退役后成功转型为裁判员,这在国际足坛也非常罕见,而于波则是中国足坛现役裁判中的第一人。如今的于波是沈阳体育学院足球教研室的一名老师,同时作为一名国家级裁判,他仍经常出现在职业联赛的赛场上。
出生于1979年的于波如今已经42岁,距离裁判员的退役年龄45岁还有3年的时光。自从他2009年退役,2011年正式成为裁判吹罚比赛开始,如今已经10年的时间过去了。在这10年中,他一边在大学里任教,一边还要在职业联赛中吹罚比赛。或许是因为有过职业球员的经历,于波的执法总是能够从多元化的视角去看问题,既能深刻理解裁判规则,同时又能看透球员意图。
因此,听他谈谈中超执法经历和对各种争议判罚的解读,或许对我们更好地理解裁判规则、多角度看待中超赛场的诸多争议,很有裨益。
◆《足球》:请问你是哪一年正式退役的?能简单介绍一下你成为职业裁判的经历吗?
于波:我是一名地道的沈阳人,从小就在沈阳踢球,在海狮和金德都效力过,2009年到了30岁,我就正式退役了。退役以后我开始规划自己人生的下半场,先是到沈阳体育学院的足球教研室工作,在工作过程中,一些老教授们都建议我可以考虑向裁判的角色发起挑战,因为我的年龄、体能和对足球规则的理解都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后来又有一次机会让我吹罚了中学生的赛事,我发挥得还可以,而我对此也感兴趣,因此在地方足协和体育局的支持下就走向了通往专业级别裁判员的发展道路。
◆你目前是什么级别的裁判?你的晋级之路如何?能给我们简单普及一下在目前中国的裁判晋级和管理体系吗?
我目前是国家级裁判,这也是我裁判生涯的最高级别了。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对“足球裁判员技术等级的申报与审批”的规定:中国足球协会的裁判员技术等级分为国际级、国家级、一级、二级、三级裁判员。
根据“足球裁判员技术等级的申报与批准”,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掌握和正确运用《足球竞赛规则》和裁判法,经地方协会审批一、二、三级裁判员。一般从入门到可以执法中超,快的也需要6-8年时间。国际级裁判员首次申报最大年龄不能超过38岁;亚足联精英裁判首次申报最大年龄不能超过35岁,亚洲的许多国际级裁判员都是从亚足联精英裁判中挑选的,因此我已经过了首次申报的最大年龄,所以最高也只能是国家级了。
我是从30岁开始,经过了两年学习拿到了一级裁判资格证,然后进入预备国家级,又经过两年的培训和考核,拿到了国家级。然后从U系列开始执法,U13、U15、U17、U19、U21,都过了,才能选送到中乙联赛执法,到了中乙再磨练2-4年,然后到中甲,在中甲也可能再经历2-N年,才有可能到中超执法。我还算幸运的,每个阶段都是两年就通过了,即便走得这么快,走到中超执法也用了6年的时间,这在裁判界相对较少。
◆纵观中国职业足球发展史,像你这样从职业球员转型为裁判员的实在太少了,为什么呢?
有几点原因。首先,裁判员跟球员在某些层面很相似,是需要时间和比赛来培养和磨练的。我算是退役比较早的了,30岁退役,但是开始裁判生涯却是比较晚的了,如果不是因为我有职业球员经历,一般人可能很难走完这条路。大多数职业球员退役都在34岁至35岁左右了,除去纯业务理论学习的时间,再加上一些晋级的过程,等到能吹到中超级别赛事的时候都得退役了。
其次,裁判的工作本身既没有较高的社会地位,谈不上受到尊重,也没有很丰厚的酬劳,跟职业球员时没法比的,但同时训练强度又大,规矩又多,对于职业球员没有太多的吸引力;另外,职业球员是一个团队,一个人犯错可能还有其他队友想办法帮助弥补,但是主裁判大部分时间都是依靠自己来完成吹罚的,注意力与精神必须绝对的高度集中。
◆《足球》:都说球员和裁判是“天敌”,你在球员时代是如何看待裁判的?现在成为裁判了,又是如何看待职业球员的?
于波:在我做职业球员的时候,我倒没觉得裁判是“天敌”,因为我曾经是队长,所以我必须要做榜样尊重裁判,而且我的职业生涯中没有受过因红黄牌带来的停赛处罚,在2003年,我整个赛季踢了35场比赛,只拿到了3张黄牌,当年联赛我们拿到了第五名,足协杯进入了半决赛,拿到了第三名,全队只有我跟守门员是出场时间最多。作为队长,我尊重判罚结果,但面对裁判的判罚,我也有看不懂的和困惑的。
当我转型为职业裁判后,我才发现,原来当年很多判罚无法理解,其实是我没有吃透规则。如果不是经过系统的学习,我从不认为球员时代的我,对比赛规则竟然最多只了解50%,就这50%里,也不见得是百分百准确。那么同理,就目前的中超赛场而言,像国脚们这些最顶级的球员,我也敢说他们对足球规则的真正理解,60%已经是天花板了,不会比这更多了,大多数职业球员可能理解得连50%都不到。这个是我作为职业球员和转型做裁判后的真实感受。
◆职业球员的视角和裁判员的视角竟然有如此大的差别?足球规则都是统一的,职业球员怎么会对比赛规则的理解有你说的那么大的欠缺呢?
这里面有几个逻辑问题必须要弄清楚。首先,中国球员所了解的足球规则,基本上都停留在自己与球队战术层面,并没有很系统、很细致地去了解每一个比赛中判罚的标准是什么,球员大多数只关心自己和本队,而裁判员要看两队和全局,必须要兼顾公平。
其次,很多球员并不知道判罚标准的天花板在哪里,大多数都以为自己很懂,也以为自己了解的就是正确的,以前我也不知道自己欠缺这么多,系统性地学了以后,才知道原来我们整个职业联赛对足球竞赛规则的理解太欠缺了,因为不在同一个起跑线上,由此产生误解和摩擦也是难免的。
第三点,造成这个的原因也不能都说是职业球员懒惰不爱学习竞赛规则,而是我从吹罚U系列的赛事开始,我就感觉到,赛事级别越高,球员对规则的理解是越好的,如果说中超球员也就只了解50%的规则,那么赛事级别越低,这个比率还会下调。
职业球员也是从年轻球员过来的,他们从小都没有系统地学习过,一路走来都是凭借自己的理解,而规则又在不断地调整和升级,因此职业球员对于竞赛规则了解不足是很正常的,这个问题是未来需要我们很好地解决的。
◆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在赛场上的很多判罚争议,有一部分是因为大家对规则理解偏差造成的?
是的,不能说全部,但是有一部分肯定是因为对于规则理解的偏差造成的。就拿防守动作来说,有很多球员认为自己先踢到球了就不犯规,但事实根本不是这样的。这里面涉及到动作是否使用合理、有没有危险动作、是否过分力量,这些规则细节和精神球员基本不会考虑,但是裁判员必须认真对待。
◆作为职业球员出身的裁判,你在执法时有哪些优势吗?
第一,我的体能会非常好,因为多年来一直保持着良好的运动习惯,加上职业球员时代打下的坚实基础;其次,我对足球规则的理解可能会比较透彻,无论是战术还是吹罚的规则,还有对于球员的心态、识别犯规动作的意图,都会有很深刻的理解;第三,抗干扰能力会比较强,职业球员尤其是中后卫出身的我,心理素质、抗压能力都很强。我对于自己判罚的大部分结果,敢于坚持。
◆在吹罚职业比赛的这些年中,有没有哪些球员给你留下了比较深刻的印象?
有。在我执法过的比赛中,比如说郑智,球技和对规则的理解应该是我做裁判这些年来,看到的中国球员当中水平最高的一个了。还有就是外援,比如说重庆两江竞技的几名外援,还有以前广州队的塔利斯卡,他们之所以给我留有非常深刻的印象,就是这些外援的比赛心思都在球上,职业精神让人敬佩,尤其是重庆这几名外援刚来中国的时候,拉不住,拉住了也不倒,从不会在消极利用规则获利上动脑筋,大摩托给我的印象尤为深刻。
◆在你的执法生涯中,肯定也经历过有争议的判罚,有没有哪一场的判例是你印象比较深刻的?
有。在2016年我吹罚的一场中甲比赛,青岛中能跟武汉卓尔的比赛,有争议的判罚,比如说把中能队长郭亮两黄变一红罚下的过程。赛后我受到了很多人的质疑,争议点是,如果郭亮真的有暴力行为嫌疑,那么应该直红而不是黄牌。事情是那样的,当时我判给了卓尔一粒点球,中能队意见很大,我受到了围攻,郭亮作为队长也一直在参与争辩,同时他在靠近我的第一时间,踩了我一脚。
尽管动作很隐蔽,但是他的意图我是能识别的,当时我考虑,如果我直接出红牌,但是万一摄像机镜头没有捕捉到这个细节,可能会引发轩然大波,那么在他进一步争辩的时候,我给了他一张黄牌,这样两黄变一红,他被罚下了。
◆就一些有争议的判罚,难道队长不可以跟主裁判沟通吗?这不是队长的权利吗?
这是一种误解。队长只有管理本队球员的权利,任何球员都没有被赋予质疑裁判的权利。一般情况下,如果出现争议,正常沟通,只要不很过分,裁判都不会出牌儿,也能理解。但如果因集体围攻裁判,或者加上一些非体育道德行为而影响了比赛进程,故意挑战裁判权威,裁判是可以以出牌的方式来维护比赛进程和自己权威的。
◆《足球》:其实中国足协年年都会开会,不断提及要统一执法尺度。那么请问执法尺度为何看起来始终不能统一?难点在哪里?
于波:的确如此,中国足协,包括目前也分管联赛裁判的中足联,都在不断强调执法尺度统一的要求,也会组织我们进行学习和深入探讨。其它的倒还好说,就是手球的吹罚,这个尺度有时候是真的做不到完全统一,而且这个也是非常难判的一个难点。国际足联对于这一点也是在不断修改规则,但是,到底是手碰球还是球打手,这个至今总是出现不断争议。
就拿球员起跳争顶来说,没有任何一名球员可以做到双臂夹紧然后弹跳争顶的,那么一旦有弹跳就势必是张开双臂的,这时候出现手球是很难判的,什么范围算是手部协调身体的合理范围?什么情况是故意扩大范围故意手球?不同的裁判有不同的看法,这个就经常做不到高度统一。
◆很多人都说外来的和尚会念经,日韩裁判水平比我们高,在你看来是这样吗?
我不否认日韩有不少优秀裁判,但是他们在中国执法也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就是他们不会受到各方面先期扣帽子,大家就默认为他们是公正的,哪怕吹罚过程中有不同意见,或者有失误,也对他们有比较好的包容性,不会被升级到其他层面,同样,中国裁判去吹罚其他国家或地方的赛事,也很准确和轻松。其实我们的裁判水平也不是不高,只是背负的压力不一样。我觉得,既然大家能够包容外籍裁判,其实也该给国内裁判适当的包容与理解。
◆想要减少争议判罚,让裁判员的业务能力与整个联赛相匹配,你认为应该从哪些方面做起?
首先,要提升所有参赛人员的竞赛规则理解水平,俱乐部这点要积极参与进来,如果大家对于规则的判断都在同一个层面,可能很多判罚就更好理解了;其次,加强裁判队伍的自身建设,加强业务学习;第三,尽早建立职业裁判制度。因为竞赛规则、球员和裁判,是一个健康的足球体系向前发展的三大要素,不可或缺。想要减少更多争端,就需要各方都更加职业和敬业。
◆你在外执法,一定离不开大学的支持,你一直在赛区里执法不会耽误本职工作吗?
肯定会有一点影响的,但是好在系领导和院领导都支持我,只是提醒我别忘了自己的教学任务,我很感谢院领导、系领导给我的支持,我肯定会把本职工作做好的。
◆作为一名前职业球员和现役裁判,你有什么特别的心愿吗?
作为一名曾经的职业球员,有很多以球员身份在顶级联赛效力的经历,未来,我希望自己能够有更多在顶级联赛执法比赛的机会,我会非常渴望也会很认真地对待每一场比赛。另外,通过自己这种转型方式,我希望未来有更多的职业球员能够加入到裁判队伍中来,能从基础上帮助年轻球员培养更好的规则意识,这也是对中国足球的一种帮助。
《最美足球裁判》国外美女裁判,足球美女裁判擦汗
关于最美足球裁判的看点,同时还对巴西世界杯唯一的女裁判、巴西最美足球女裁判也有不同的看法,希望本文能为您找到想要的体育资讯。
请大家帮忙找一篇论文,题目是“如何做一名优秀的足球裁判员”,谢谢大家了
篮球裁判工作,是开展群众性篮球活动和搞好篮球竞赛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篮球裁判员,是篮球比赛的组织者和领导者,是篮球比赛场面上的“法官”。没有篮球裁判员的公正、准确的判罚,篮球比赛就没法进行。不仅如此,篮球裁判员判罚水平的高低,还直接影响着篮球运动技战术水平的提高,直接影响着球队良好作风的形成,直接影响着篮球比赛的效果。所以篮球裁判员对于促进篮球运动向更高、更快、更准、更健康的方向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要做一名优秀的篮球裁判员、必须具备以下几种素质:一、政治素质:要模范地遵守裁判员守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篮球事业,热爱篮球竞赛工作要有为我国篮球事业奉献一切的精神;要有高尚的裁判职业道德坚持原则,不徇私情,秉公执法,做到对等有声望的球队与无声望的球队一个样,对待著名的球星与无名的新手一个样,对待本国球队与外国球队一个样;要具有良好的品质,作风正派,保持廉洁,谦虚谨慎,自尊自爱,态度和蔼,言行有礼,言谈高雅而又有风趣,举止洒脱而平易近人,落落大方,助人为乐,善于合作,要诚实、谦逊、果敢和热忱;要具有较强的组织观念和严格的纪律性,自学的遵守赛会的各种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二、业务素质:要精通篮球规则和裁判法,并能把规则的精神运用到实际比赛中;要懂得篮球技术和战术,了解当今世界篮球运动发展的趋势,使自己的临场判罚“尺度”与篮球运动的发展同步,做篮球运动发展的推动者,要及时了解世界重大比赛中优秀裁判员判罚水平和执行规则的情况,不断总结,不断进行观念更新和知识更新,不断提高判罚水平。
三、身体素质:篮球裁判员在一场激烈的篮球比赛中,不仅要跑4-5千米,而且,大脑皮层还要不断地接受来自各个不同地主,不同方向和不同对象的各种各样的突发性的信号刺激,然后根据规则中的复杂条款进行快速的思维,并要球在极短的时间内作出准确的应答活动。因此,篮球裁判员的临场工作,是项复杂、细致和艰苦的工作,不仅是高强度的体力劳动;而且是高强度的脑力劳动。所以,篮球裁判员必须具有健康的体魄,特别要具有篮球裁判员需要的速度和速度耐力。要经常地进行身体锻炼,要在临赛前的15天,有计划和系统地进行身体训练。只有这样,才能精神饱满,头脑清楚,反应迅速,思维敏捷,才能连续紧张地进行工作,才能跟上和适应篮球运动发展的需要。
四、心理素质:一个篮球裁判员,不管比赛多么激烈、复杂和困难,不管临场中遇到什么问题都要保持稳定的情绪,良好的注意力,坚强的意志,必胜的信念和旺盛的斗志以及不受任何干扰的自我调节和控制能力,临场执行裁判工作的任何时候,都要保持大胆、果断和冷静。这是发挥判罚水平的重要因素。所以,篮球裁判员要加强心理训练。
足球裁判的职业道德和选拔标准是什么
裁判员的哨声、手势及助理裁判员的旗示一、 裁判员的哨声
哨声是裁判员领导一场比赛的主要信号,它不仅是比赛行止的命令,而且哨声运用得是否准确及时、清晰果断,往往会影响运动员和观众的情绪。准确及时的哨声,必然引起场内外人员的共鸣,提高对裁判员的信服感;反之,准确性差、哨声响得不是时候、多余的哨声充斥于比赛进行之中,必将招致场内外的厌恶和反感。因此,作为裁判员,一哨在手,应当充分意识到每一声哨都关系着整场比赛能否顺利进行。
(一)比赛进行中必须鸣哨的几种情况
根据比赛的需要,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哨声,目前在国内比赛中,对必须鸣哨的几种情况及对哨声的要求统一如下:
1、 比赛开始(包括某队胜一球后重新开始比赛)。一声哨,哨声稍长。
2、 比赛时间终了(包括上半时或全场比赛时间终了)。二至三声短促哨,接一声长哨。
3、 判某队胜一球。一声长哨。
4、 执行罚球点球。一声哨,哨声稍长。
5、 场上发生犯规或其他情况,裁判员暂停比赛时,应及时鸣哨。
除以上五种情况外,如球出边线或球门线成死球,以及掷界外球、踢任意球、球门球、角球、裁判员坠球等恢复比赛时,可不鸣哨。一旦遇到特殊情况,则可酌情鸣哨,例如:
(1)球已越出边线或球门线,而队员尚未停止比赛活动,裁判员应鸣哨示意球已出界。
(2)在执行定位球恢复比赛时,有不符合规则规定的现象,裁判员予以纠正时,可以简短的哨声示意。
(3)在守方罚球区附近或罚球区内由攻方踢任意球时,裁判员在纠正守方队员退到距球9.15米的过程中应向双方交待明确,待纠正后再以信号恢复比赛,这种信号可以用哨声或用明确的手势示意。
(二)鸣哨的方法与要求
如前所述,哨声是裁判员使用的主要信号,必须准确及时,清脆果断。哨声虽不能代替复杂的语言但在很大程度上足以表达出裁判员在招待判决时是否坚毅果断,信心十足。一般地说,对裁判员哨声的要求,是在判罚及时准确的基础上,鸣哨清脆有力,强弱适度。如比赛开始、比赛时间终了或判某队胜一球的哨声应稍长,但也应适度,过长就会使人感到多余而讨厌。又如,判罚犯规的哨声,就应根据犯规的轻重程度有所区别,如系一般犯规,只须长短适中,清脆有力的一声哨即可;如出现粗野、严重的犯规,就以突发性的有力强音,显示出规则不容触犯的威严,虽未使用语言,却要向犯规队员表达“你的犯规够严重的”这样一种示意,哨声本身就要对犯规队员起到告诫作用。
减少不必要的哨声,是裁判员在场上必须重视的一项艺术。要提高哨声的”威严感”,裁判员应首先自我”净化噪音”。有的裁判员在吹判犯规时,习惯于在鸣一声长哨之后连续不断地加以琐碎哨声,有时为了纠正踢定位球地点上一丁点差误,也是琐碎哨声连绵不断,而且吹得震天响,这种多余的哨声,只会破坏比赛气氛,是极不可取的。
(三)裁判员执哨的方法
裁判员执哨的方法有两种:
一种是套在颈上,跑动时含在口中。这种方法的特点是响哨快,从决定鸣哨到发出哨声不需任何准备过程。但缺点是裁判员对激烈比赛过于敏感而猝然响哨,对某些微不足道的犯规,运用有利条款不予判罚的,但由于哨声已响无法挽回。另一缺点是将哨含在口中,奔跑时甚感不便,对急促的呼吸也有一定影响。
另一种是吊在腕上,跑动时拿在手中。这种方法的特点是奔跑方便,对跑动中急促的呼吸无影响。当裁判员看到犯规情况至含哨鸣响之前,对是否判罚或运用有利条款,有一瞬间的思考和再观察过程,不致发生一有情况就猝然响哨的缺点。
以上两种只是执哨方法,各级足联、足协并无统一规定和要求,但经长期实践证明,上述第二种方法具有较为明显的优越性,已为国际、国内裁判员普遍采用。
二、裁判员的手势
足球裁判员所用的手势应力求简单、明了、示意确切,给人以直接、清晰的感觉。这些手势的运用,旨在使比赛顺利进行。手势的作用主要在于示意下一步比赛应如何进行,因此,对运动员的犯规动作,裁判员一般没有模仿的必要。
一个高水平的裁判员,其手势和其他举止须做到简练、朴实、舒展、大方,使人肃然起敬。凡借助于手势、哨声故作姿态,装模作样,显露自己,哗众取宠,不仅会冲淡比赛气氛,而且必然招来轻视,以致降低了裁判员的威信。
经国际足联审定的裁判员的统一手势如下:
(一)直接任意球:单臂侧平举,明确批示踢球方向。
(二)间接任意球:单臂上举,掌心向前。此手势应持续到球踢出后,并被场上其他队员触及或成死球时为止。
(三)球门球:单臂向前斜下举,指向执行球门球的球门区。
(四)角球:单臂斜上举,指向执行角球的角球区。
(五)罚球点球:单臂向前斜下举,明确指向执行罚球点球的罚球点。
(六)示意继续比赛:队员犯规后,裁判员运用有利条款而不判罚时,应给以继续比赛的手势:双臂前举,手臂向前稍作连续挥动。
(七)罚令队员出场和进行警告:对队员罚令出场或警告时,分别出示红、黄牌。使用红、黄牌时,应一手持牌直臂上举,面向被处分队员,有短暂时间的停顿,使场内外均能看清是对哪名队员进行处分。
三、助理裁判员的旗示
根据规则规定,助理裁判员无权直接令比赛行止,也无权对运动员进行判处,他的旗示只是按规定的信号向裁判员提供情况,至于是否判处,应由裁判员决定。因此,助理裁判员虽举旗对裁判员示意,也不意味着比赛必然停止,如裁判员对助理裁判员的旗示做应答时,助理裁判员应适时收回旗示。
助理裁判员的旗示应便于裁判员的观察,因此,助理裁判员在沿边线往返跑动时,应习惯于灵活地换手持旗,使持旗的一臂朝向场内。无旗示时,旗应自然下垂,跑动时,持旗的一臂不应大幅度的摆动,以免造成裁判员的错觉。
经国际足联审定的统一旗示如下:
(一)越位
助理裁判员如发现队员越位并已构成应判罚条件时,应站在与越位队员平行的边线外,及时将旗上举,向裁判员示意。 当裁判员见到旗示鸣哨令比赛暂停后:
若是助理裁判员远端的队员越位,助理裁判员应面对场内,将旗向前斜上举。 若是中间队员越位,助理裁判员应面对场内,将旗前平举。 若是助理裁判员近端的队员越位,助理裁判员应面对场内,将旗向前斜下举。
(二)界外球
助理裁判员应将旗侧斜上举,批示掷界外球方向。
(三)球门球
助理裁判员应面向场内,将旗前平举,指向执行球门球的球门区。
(四)角球
助理裁判员应将旗斜下举指向近端的角球区。、
(五)替换队员
助理裁判员发现某队请示替换队员,应待比赛成死球时用双手将旗横举过头,向裁判员提示某队请示换人。
除了上述五种旗示外经裁判员委托,助理裁判员亦可以旗示向裁判员提供协助,例如:
1、如助理裁判员发现在自己附近范围内队员有犯规行为,而裁判员未察觉到时,助理裁判员可将旗上举并加摇晃动作。当裁判员见到旗示并令比赛暂停后,助理裁判员应将旗侧斜上举,指示踢任意球方向。
2、如助理裁判员发现在自己附近的掷界外球或踢角球、球门球等有不符合规则情况时,应将旗上举并加摇晃动作,提示裁判员予以纪正或另作判处。
足球裁判技术——浅谈对一些判罚尺度的掌握
作为裁判员,应该严格按照国际足联的最新规则精神,熟练地掌握有利的原则,减少比赛的停顿,使比赛更为激烈和具有更大的观赏性。所以说比赛应该是运动员如何去适应裁判员,而不是裁判员去适应运动员。裁判员所要做的就是按照规则精神,履行其职责和严格执法,所以,对判罚尺度的掌握,对一场高水平的比赛来讲显得非常重要:
一、关于越位的尺度
比赛中越位尺度的掌握是裁判员经常争论的问题,那么究竞应当怎样理解什么是越位,什么情况下要判罚越位,什么情况下越位而不判罚?规则当中所讲的干扰比赛,干扰对方,我认为是指对方守门员的。守门员在扑救进攻队员射门的球时,在他的视野之内有越位队员在他前面进行阻挡,跳起争顶,抢点射门等总之参与进攻处于越位位置的队员干扰比赛,干扰对方都应被判罚越位。规则所指的获得利益,应该是指越位队员在越位位置上得到球后为本队获得进攻或射门得分的利益。目前在国内的一些比赛中,不少越位队员仅仅处在越位位置时,从不越位位置上来的队员拿球时,往往被助理裁判员举旗示意处在越位位置的队员越位而被判罚。所以在裁判员掌握越位规则条文时,应该理解其精神,而不应该生搬硬套,而应在理解上多下功夫。
二、关于冲撞的尺度
在比赛中双方队员只要条件相等,且目的都是对球,身体接触时力量合适,而没有多余的附加动作和不合理的冲撞,都应视为合理的冲撞。国内联赛中,特别在甲级队中目前外藉球援较多,这些运动员身高马大,力量较足,他们利用身体条件进行的合理冲撞,往往能从对方脚下抢到球并创造得分良机,但往往由于对手身体条件较差而失去重心倒地时,结果不少给裁判员处罚身体条件好的队员犯规,这时需要我们裁判员明察秋毫,提高判罚能力,所以,为何掌握冲撞是否合理的尺度,仍然是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
三、关于铲球的尺度
怎样才算是合理的铲球?我认为,防守队员在整个铲球过程中,目的是为了抢断球,在攻方队员向前运动的一刹那突然分脚铲球,而且没有任何附加动作,没有粗野和伤人的目的,虽然这个铲球使攻方子队员倒地,但这个倒地造成的根本原因是攻方队员脚绊球或绊在先触到球的守方队员脚上而形成的,所以应算是一个非常合理的铲球。作为裁判员应提高识别动作的能力,而不要被表面现象所迷惑,更不要受攻方队员的动作,反应所影响,而应提高自信心,是什么判什么,这在主客场比赛尤其在主场执法时尤其重要。
四、关于手球的尺度
足球规则规定的很明确,用手故意触球,例如用手或臂部携带,推击球,可以解释为队员不能有意的主动用手或臂部去接触球,但无意或被动的手球则不应被判罚,不管是中场,前场包括罚球区,只要是被动的或无意识的手球,而是让比赛继续进行。目前,一些裁判员在考虑有利无利,观众的干扰等等,在判罚手球问题过于机械,无意手球也并非要考虑有利无利,这是值得提高的问题。
要掌握的一场比赛的判罚尺度不是容易的事,但裁判员不管为何去掌握,都不应将规则条文生搬硬套,而应根据场上千变万化的情况,正确理解规则精神,灵活运用规则,全面准确地判罚,才能够适应当今足球运动的发展
这个怎么翻译成英语:著名足球裁判员
the famous football(soccer) judge足球裁判界的最高奖项和最高荣誉是什么?
世界足协每年评选的最佳裁判员奖是足球裁判界得最高奖项和最高荣誉。在这之前,世界杯最佳裁判员是最高奖和最高荣誉。希望能够帮到你!
足球裁判手势图解及哨声(足球裁判)
相信许多喜欢看足球比赛的朋友们可能对足球比赛的规则都十分的熟悉,当裁判哨声一响就知道裁判员会作出什么样的判罚。不过,问您当裁判作出各种判罚时的手势是怎么样的呢,这可能会难倒很多朋友们吧?下面就由小编在这里给您介绍一下,足球比赛中裁判员使用的几种手势:
一、直接任意球:单臂侧平举,明确批示踢球方向;
二、间接任意球:单臂上举,掌心向前。此手势应持续到球踢出后,并被场上其他队员触及或成死球时为止;
三、球门球:单臂向前斜下举,指向执行球门球的球门区;
四、角球:单臂斜上举,指向执行角球的角球区;
五、罚球点球:单臂向前斜下举,明确指向执行罚球点球的罚球点;
六、示意继续比赛:队员犯规后,裁判员运用有利条款而不判罚时,应给以继续比赛的手势:双臂前举,手臂向前稍作连续挥动;
七、罚令队员出场和进行警告:对队员罚令出场或警告时,分别出示红、黄牌。使用红、黄牌时,应一手持牌直臂上举,面向被处分队员,有短暂时间的停顿,使场内外均能看清是对哪名队员进行处分。
只要掌握这些基本的裁判手势,再也不怕被小伙伴嘲笑不懂足球了!
本文Hash:49752cff99ab0f35b143788d64f3de6863e4f2a9
声明:此文由 leaf 分享发布,并不意味开心100赞同其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此文如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