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散打运动的由来 散打运动的发展
随着北京申奥成功,竞技武术也随之崭露头角,武术散打是竞技武术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水平直接影响竞技武术的整体发展。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专门您整理好的:散打运动的由来与发展。
散打运动的由来
原始社会时期,人们为了生活资料的获得,逐渐学会了使用拳打、脚踢、绊搏、擒拿等动作“手擒猛兽”。(包括:鸡、鸭、牛、羊等)尤其是私有制萌发后,部落间的战争使人与人相斗的技术不断。西汉时期的储具圆雕(格斗)就生动地层现了徒手搏的场景。考古化石表明,当时猛兽极多,特别是剑齿虎,十分凶猛。在云南的沧源原始岩画上就有一人与野兽搏斗的描绘,画面上有两人双臂展开与兽搏斗,另有一人两手各持短棒似赴援者。《毛记》说:“暴虎,空手以搏之。”在这样的自然环境中,人类为了生存和获取食物,除制造和使用简单的工具外,还必须依靠自身的徒手技能与大自然斗争。有时人与人之间为了获取生产资料也要进行搏斗,而人与人的搏斗为武术徒手搏击的萌生奠定了基础。据史料记载,早在原始部落时,发生大规模战争之前,原始先民之间便为争夺头领地位和领地而迸行争斗了。到了氏族公社时代,由于物质利欲,部落之间经常发生战争。而使用武力就成为他们掠夺财富的一种最主要的手段。在这些战争中,除器械的拼杀之外,徒手搏击也不可避免。掌握一定的搏击实战技能和经验就成为当时人们保护自己消灭敌人的有效手段。在这样的环境下产生了武术徒手搏击的萌芽。
到了奴隶社会,即夏、商、周时期,作为具有独立形态的武术徒手搏击,即“手搏”形成了,并成为当时奴隶主欣赏的一项活动。据《殷本纪》记载:“帝纣……材力过人,手擒猛兽。”可见这种“搏兽”已非生产技能,而是服务于奴隶主、贵族狩猎活动的搏斗技能。《礼记•王制》记载“凡执技论力,适四方,贏股肱,决射御”表明当时已经有了用“执技论力”,“臝股肱”来决定胜的相搏之技。《释名》称:“相搏将谓广搏以击之也。然举手去要,终在扑也。”《谷梁传》记载:周朝有两个高手叫秦廑文与梁纥(孔子之父)“以力相高”。这表明武术徒手搏击在周代时已发展到一定旳水平。春秋战国时期,便有了近于比赛形式的“春秋角试”,每年以此来选拔士卒。《管子七法》记载,“春秋角试,……收天下之豪杰,有天下之骏雄”相搏取胜。《左传•成公十六年》述:“叔山冉搏人以投,中车所轼。”《荀子富国》说:“是犹鸟获与焦绕搏也。“《国语》记载了赵简子所说牛谈有力,就把他请来与其臣少室周比赛,结果少室周败给了牛谈。上述资料反映当时手搏已经作为专门的搏击技能存在了。
除了技术外,战术也有一定的发展。在《荀子•议兵篇》和《资治通鉴》中都有记载:“若手臂之捍头目而覆胸腹也,诈而袭之与先惊而后击之,岂手臂不救也。”从中可看出徒手相搏,已有惊上取下、 佯攻巧打的战术运用。《庄子•人间世》说:“且以巧斗力者;始乎阳,常卒乎阴,大至则多奇巧。”可见战术在搏击实战中有了一定的运用。到了秦汉三国时期,相搏分化为“角抵”和“手搏”,“角抵”以摔为主,“手搏”以打为主,同时也兼有摔。《汉书艺文志》中收录的《手搏》大篇虽己失传,但在残简中有“相错蓄”则是两人分离后空拳而斗的样子,这是最早在相搏运动中使用“散手”一词。这说明角抵和手搏已相互分离,并丰富了武术徒手搏击的内容。
在1975年湖北江陵凤凰山秦墓中出土的一件木篦上有描绘这一时期手搏的彩色漆画。画面上有三个男子,均上身赤膊,下着短裤,腰间束带,足穿翘头鞋。右边两人正在进行“手搏”比赛,左边一人,双手前伸,为比赛裁判。台的上部还有一帷幕飘带,表示这种比赛在台上进行。整个比赛画面热烈紧张,参加“手搏”的双方,一方横击另一方头部,另一方闪躲后弓步冲拳还击对方头部。此时的角抵,主要是两两相敌的角力,即颜师古所说:“抵者,当也。”这既是力量的较量,又是技艺的较量。角抵活动不仅可以强身健体,而且可以通过这种激烈的对抗赛,使观赏者精神振奋,回味无穷。
汉初,刘邦曾一度罢废角抵,但却没能完全禁止,到了汉武帝时,反而大力提倡。如《汉武故事》载:“未央庭中设角抵戏,角抵者六国所造也,秦并天下,兼而增广之,汉兴虽罢,然犹不都绝,至上(五帝)复采用之,并四夷之乐,杂以奇幻,有若鬼神。角抵者使角力相抵触者也。”武帝特别嗜好此戏,《汉书》中就有“五帝作巴渝、都卢、海中、砀极、曼衍、鱼龙、观角抵之戏”的说法。不仅宫廷如此,民间也相当流行角抵活动。《汉书•本纪》载:“元封三年(公元前108年)春,作角抵戏,三百里内皆观。”“元封六年夏,京师民众观角抵于林平乐馆。”可见民间对角抵的喜爱程度。陕西省历史博物馆收藏的一幅汉墓铜牌上,也刻有角抵纹饰的画。两人赤脚,互相用一手扳腿,一手抱腰,相抱相摔,十分生动逼真。
西汉时“角抵”指“戏”,汉以后“角抵”一词便与“角力”一词混用了,这个过程又出现了“手搏”。关于“手搏”在汉画汉砖中多有体现。如四川新都出土的汉画砖“手搏图”中,就生动展示两人手搏对峙的姿态,河南密县打虎亭2号东汉墓室北壁画中有两个大胡子壮士,赤身,着短裤,留长发,足蹬翘头靴,两人在相较相搏。
总体讲,秦汉时期是“角抵”“手搏”的发展时期,秦以角抵为雅言,突出摔的方法;汉以手搏为技术,其基本特征是徒手搏击,终在扑,或倒或伤或死,二者有一定的区别。
散打运动的发展
隋唐时期是角抵、手搏盛行的时期。隋唐五代时,手搏角抵倍受重视,比赛几乎形成制度。社会繁荣使手搏的发展有了一定的基础。有了武举制,更促进武术向精练化、规范化发展。《隋书》记载了当时比赛的热闹场景,在大业六年,来自各地高手云集在端门街各献“天下奇技”,一比就是几天,甚至“终月而罢”。宋元时期是角力、手搏的盛行时期,宋时手搏作为强身、活动手足的重要手段在民间广为流传。《史弘肇龙虎君臣会》中曰:“二人拳手撕打,四下人都观看,一肘二拳三翻四合,打倒分际,众人齐喊一声,一个汉子在血泺里卧地。”可见宋时手搏已“拳”“肘”“脚”兼用。并出现了比赛的规则:不准“揪住短儿”“按起裤儿”,可以“按直拳、使橫拳”“使脚剪”。上述资料表明宋时手搏已有一定的规范程度。
到了元代,宫廷曾先后10次下禁令,严禁民间持有兵器习武,尽管手搏受限,仍练习不止。《元史》中同样也有关于“手搏”的记载。
明代是中国古代武术承上启下的重要时期,此时手搏多称为“白打”或“搏击”。比赛称之为打擂台,赛前先设擂主,由檑主安排好高手准备应战;赛前双方先要立好生死文书,否则不准上台比武。清朝前期,伴随着农民运动及秘密结社组织的发屐,出现了不少练武的“社”“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门派及理论,创新出许多的武术套路,而且有多种的练功方式,人们开始重视武术的健身、防身、自卫、修身养性的作用。此时女子练习散手也较为盛行,清采蘅于(虫鸣漫录)记载:“楚南有兄弟两人,请来拳师学艺,其妹在楼上看,……哥哥被拳师打倒,于是妹与拳师斗,交手后,妹飞起一脚,踢中拳师要害……”
民国初期,受西洋文化的影响,武术已趋向现代体育。河北武术大师霍元甲在上海创立了“精武体操学校”,后改为“精武会”。河北马良创编并推广了中华新武术,中央国术馆也相继成立,并于1928年10月由国民政府中央国术馆举行了“第一届国术国考”。这次徒手比赛不分级别、不分流派、不带护具;不准攻击眼、喉、档部,三局两胜,采取双败淘汰制。开始了近代武术搏击(散手)即散打比赛的新纪元。到了1933年举办的第二届国术国考,就有了护具规定和要求,比赛以性别分组,按体重分级,没有时间限制,将对方击倒为胜一局, 三局两胜。
新中国成立后,武术作为中华民族文化遗产被式被列为推广项目,随后在研究发展重点上,先将武术套路运动形式进行推广,作为竞赛表演的重点。但散打运动在民间仍广泛流传。
为了使武术攻防格斗技术在比赛中得到检验,1979年3月首先在浙江体委、北京体院和武汉体院三个单位进行武术对抗项目的试点训练;同年5月,在南京市举行的全国武术观摩交流大会上,上 越单位进行公开表演;同年10月,在第四届全运会上又进行了公开表演。1980年5月,在山西太原举行的全国武术观摩交流大会上进行表演的省市越采越多。同年10月,国家体委调集有关人员,开始制定散打比赛规则(意见稿)。1981年在沈阳举行的全国武术观摩交流大会上,北京体院与武汉体院进行一次公开表演比赛。1982年,国家体委又调集有关人员制定了《武术散手(散打)竞赛规则》(初稿),并按这一规则在北京举行了全国十单位武术散打邀请赛。自此,武术散打本着“积极稳妥”的精神,每年都举行一次全国性的武术对抗项目(散打)表演赛。不断总结经验,并在1987年采用了设台的办法,确定了以擂台为民族特色的竞赛形式。1988年,在由中国武术研究院、中国武术协会主办的,国际武术节上首次举办了国际武术邀请赛,来自15个国家和地区近60名运动员进行了角逐,这标志着武术散打已经走向现代体育竞技的舞台。与此同时也出现了“散打”与“散手”一词相混用的现象,经过反复讨论没能达成一致意见,直到今天这种现象仍然存在。
通过1979-1988年这十年的实验总结研究,散打项目竞赛训练裁判规则日趋完善。1989年,国家体委将武术散打确定为国家正式竞赛项目,同年10月在江西宜春市举行了第一届全国武术散打擂台赛。1990年正式出版了《武术散手(散打)竞赛规则》,同年批准了14名武英级运动员和第一批国家级武术散打裁判员,同时比赛的评分也采用了电子记分器,标志着散打从表演进入了正规化的武术散打比赛时代,这为散打的发展开创了新的历程。1991年,全国武术散打比赛分为上半年举行的全国武术散打锦标赛(团体赛)和下半年举行的全国武术散打锦标赛(个人赛)。1993年,在第7届全国运动会上,散打首次被列为正式比赛项目,设团体金牌1块;1997年的第8届全国运动会上,散打顼目金牌增加到3块。各省市及行业体协先后成立了散打专业队和集训队,并在国家体委直属六大体院开设武术散打专业,各地方武术馆、体育学校习练散打的学员层出不穷,散打运动在群众中已有广泛、深厚的基础。1998年,散打比赛被列为在泰国曼谷举行的第12届亚洲运动会竞赛项目。2000年,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由国家武术运动管理中心组织举办了中国武术散打王争霸赛,全国各体协及省市专业运动队纷纷报名参加。散打王比赛奖金丰厚,赛事宣传、组织具有现代水平。主办者在比赛护具和比赛规则上进行了大胆的创新,将散打比赛护具改为点护式。即取消原来的护胸、护腿、护头,比赛时运动员只穿护裆,戴护齿、拳套。并且在原来散打檑台的基础上设立了围绳,缩小了比赛场地,将比赛时间改为五局,这大大增加了比赛的对抗性和精彩程度,散打王比赛的成功举办标志着武术散打已向职业化道路迈进。
2003年,由国际武术联合会组织,在中国上海举办了第一届世界杯武术散打比赛,比赛共设11个级别,有十几个国家和地区选派优秀的运动员参赛。我国选派8名选手参加比赛共获得6块金牌。世界杯散打赛的成功举办标志着中国武术散打向国际体坛的全面进军,中国武术被赋予了新的使命:“武术源于中国,属于世界,高于体育。”
散打的由来与发展历史过程介绍
散打是两人按照一定的规则,运用武术中的踢、打、摔等攻防技法制胜对方的、徒手的现代竞技体育项目。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专门您整理好的散打的由来与发展。
散打的由来与发展
原始社会时期,人们为了生活资料的获得,逐渐学会了使用拳打、脚踢、绊搏、擒拿等动作“手擒猛兽”。(包括:鸡、鸭、牛、羊等)尤其是私有制萌发后,部落间的战争使人与人相斗的技术不断。西汉时期的储具圆雕(格斗)就生动地层现了徒手搏的场景。考古化石表明,当时猛兽极多,特别是剑齿虎,十分凶猛。在云南的沧源原始岩画上就有一人与野兽搏斗的描绘,画面上有两人双臂展开与兽搏斗,另有一人两手各持短棒似赴援者。《毛记》说:“暴虎,空手以搏之。”在这样的自然环境中,人类为了生存和获取食物,除制造和使用简单的工具外,还必须依靠自身的徒手技能与大自然斗争。有时人与人之间为了获取生产资料也要进行搏斗,而人与人的搏斗为武术徒手搏击的萌生奠定了基础。据史料记载,早在原始部落时,发生大规模战争之前,原始先民之间便为争夺头领地位和领地而迸行争斗了。到了氏族公社时代,由于物质利欲,部落之间经常发生战争。而使用武力就成为他们掠夺财富的一种最主要的手段。在这些战争中,除器械的拼杀之外,徒手搏击也不可避免。掌握一定的搏击实战技能和经验就成为当时人们保护自己消灭敌人的有效手段。在这样的环境下产生了武术徒手搏击的萌芽。
到了奴隶社会,即夏、商、周时期,作为具有独立形态的武术徒手搏击,即“手搏”形成了,并成为当时奴隶主欣赏的一项活动。据《殷本纪》记载:“帝纣……材力过人,手擒猛兽。”可见这种“搏兽”已非生产技能,而是服务于奴隶主、贵族狩猎活动的搏斗技能。《礼记•王制》记载“凡执技论力,适四方,贏股肱,决射御”表明当时已经有了用“执技论力”,“臝股肱”来决定胜的相搏之技。《释名》称:“相搏将谓广搏以击之也。然举手去要,终在扑也。”《谷梁传》记载:周朝有两个高手叫秦廑文与梁纥(孔子之父)“以力相高”。这表明武术徒手搏击在周代时已发展到一定旳水平。春秋战国时期,便有了近于比赛形式的“春秋角试”,每年以此来选拔士卒。《管子七法》记载,“春秋角试,……收天下之豪杰,有天下之骏雄”相搏取胜。《左传•成公十六年》述:“叔山冉搏人以投,中车所轼。”《荀子富国》说:“是犹鸟获与焦绕搏也。“《国语》记载了赵简子所说牛谈有力,就把他请来与其臣少室周比赛,结果少室周败给了牛谈。上述资料反映当时手搏已经作为专门的搏击技能存在了。
除了技术外,战术也有一定的发展。在《荀子•议兵篇》和《资治通鉴》中都有记载:“若手臂之捍头目而覆胸腹也,诈而袭之与先惊而后击之,岂手臂不救也。”从中可看出徒手相搏,已有惊上取下、 佯攻巧打的战术运用。《庄子•人间世》说:“且以巧斗力者;始乎阳,常卒乎阴,大至则多奇巧。”可见战术在搏击实战中有了一定的运用。到了秦汉三国时期,相搏分化为“角抵”和“手搏”,“角抵”以摔为主,“手搏”以打为主,同时也兼有摔。《汉书艺文志》中收录的《手搏》大篇虽己失传,但在残简中有“相错蓄”则是两人分离后空拳而斗的样子,这是最早在相搏运动中使用“散手”一词。这说明角抵和手搏已相互分离,并丰富了武术徒手搏击的内容。
在1975年湖北江陵凤凰山秦墓中出土的一件木篦上有描绘这一时期手搏的彩色漆画。画面上有三个男子,均上身赤膊,下着短裤,腰间束带,足穿翘头鞋。右边两人正在进行“手搏”比赛,左边一人,双手前伸,为比赛裁判。台的上部还有一帷幕飘带,表示这种比赛在台上进行。整个比赛画面热烈紧张,参加“手搏”的双方,一方横击另一方头部,另一方闪躲后弓步冲拳还击对方头部。此时的角抵,主要是两两相敌的角力,即颜师古所说:“抵者,当也。”这既是力量的较量,又是技艺的较量。角抵活动不仅可以强身健体,而且可以通过这种激烈的对抗赛,使观赏者精神振奋,回味无穷。
汉初,刘邦曾一度罢废角抵,但却没能完全禁止,到了汉武帝时,反而大力提倡。如《汉武故事》载:“未央庭中设角抵戏,角抵者六国所造也,秦并天下,兼而增广之,汉兴虽罢,然犹不都绝,至上(五帝)复采用之,并四夷之乐,杂以奇幻,有若鬼神。角抵者使角力相抵触者也。”武帝特别嗜好此戏,《汉书》中就有“五帝作巴渝、都卢、海中、砀极、曼衍、鱼龙、观角抵之戏”的说法。不仅宫廷如此,民间也相当流行角抵活动。《汉书•本纪》载:“元封三年(公元前108年)春,作角抵戏,三百里内皆观。”“元封六年夏,京师民众观角抵于林平乐馆。”可见民间对角抵的喜爱程度。陕西省历史博物馆收藏的一幅汉墓铜牌上,也刻有角抵纹饰的画。两人赤脚,互相用一手扳腿,一手抱腰,相抱相摔,十分生动逼真。
西汉时“角抵”指“戏”,汉以后“角抵”一词便与“角力”一词混用了,这个过程又出现了“手搏”。关于“手搏”在汉画汉砖中多有体现。如四川新都出土的汉画砖“手搏图”中,就生动展示两人手搏对峙的姿态,河南密县打虎亭2号东汉墓室北壁画中有两个大胡子壮士,赤身,着短裤,留长发,足蹬翘头靴,两人在相较相搏。
总体讲,秦汉时期是“角抵”“手搏”的发展时期,秦以角抵为雅言,突出摔的方法;汉以手搏为技术,其基本特征是徒手搏击,终在扑,或倒或伤或死,二者有一定的区别。
隋唐时期是角抵、手搏盛行的时期。隋唐五代时,手搏角抵倍受重视,比赛几乎形成制度。社会繁荣使手搏的发展有了一定的基础。有了武举制,更促进武术向精练化、规范化发展。《隋书》记载了当时比赛的热闹场景,在大业六年,来自各地高手云集在端门街各献“天下奇技”,一比就是几天,甚至“终月而罢”。宋元时期是角力、手搏的盛行时期,宋时手搏作为强身、活动手足的重要手段在民间广为流传。《史弘肇龙虎君臣会》中曰:“二人拳手撕打,四下人都观看,一肘二拳三翻四合,打倒分际,众人齐喊一声,一个汉子在血泺里卧地。”可见宋时手搏已“拳”“肘”“脚”兼用。并出现了比赛的规则:不准“揪住短儿”“按起裤儿”,可以“按直拳、使橫拳”“使脚剪”。上述资料表明宋时手搏已有一定的规范程度。
到了元代,宫廷曾先后10次下禁令,严禁民间持有兵器习武,尽管手搏受限,仍练习不止。《元史》中同样也有关于“手搏”的记载。
明代是中国古代武术承上启下的重要时期,此时手搏多称为“白打”或“搏击”。比赛称之为打擂台,赛前先设擂主,由檑主安排好高手准备应战;赛前双方先要立好生死文书,否则不准上台比武。清朝前期,伴随着农民运动及秘密结社组织的发屐,出现了不少练武的“社”“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门派及理论,创新出许多的武术套路,而且有多种的练功方式,人们开始重视武术的健身、防身、自卫、修身养性的作用。此时女子练习散手也较为盛行,清采蘅于(虫鸣漫录)记载:“楚南有兄弟两人,请来拳师学艺,其妹在楼上看,……哥哥被拳师打倒,于是妹与拳师斗,交手后,妹飞起一脚,踢中拳师要害……”
民国初期,受西洋文化的影响,武术已趋向现代体育。河北武术大师霍元甲在上海创立了“精武体操学校”,后改为“精武会”。河北马良创编并推广了中华新武术,中央国术馆也相继成立,并于1928年10月由国民政府中央国术馆举行了“第一届国术国考”。这次徒手比赛不分级别、不分流派、不带护具;不准攻击眼、喉、档部,三局两胜,采取双败淘汰制。开始了近代武术搏击(散手)即散打比赛的新纪元。到了1933年举办的第二届国术国考,就有了护具规定和要求,比赛以性别分组,按体重分级,没有时间限制,将对方击倒为胜一局, 三局两胜。
新中国成立后,武术作为中华民族文化遗产被式被列为推广项目,随后在研究发展重点上,先将武术套路运动形式进行推广,作为竞赛表演的重点。但散打运动在民间仍广泛流传。
为了使武术攻防格斗技术在比赛中得到检验,1979年3月首先在浙江体委、北京体院和武汉体院三个单位进行武术对抗项目的试点训练;同年5月,在南京市举行的全国武术观摩交流大会上,上 越单位进行公开表演;同年10月,在第四届全运会上又进行了公开表演。1980年5月,在山西太原举行的全国武术观摩交流大会上进行表演的省市越采越多。同年10月,国家体委调集有关人员,开始制定散打比赛规则(意见稿)。1981年在沈阳举行的全国武术观摩交流大会上,北京体院与武汉体院进行一次公开表演比赛。1982年,国家体委又调集有关人员制定了《武术散手(散打)竞赛规则》(初稿),并按这一规则在北京举行了全国十单位武术散打邀请赛。自此,武术散打本着“积极稳妥”的精神,每年都举行一次全国性的武术对抗项目(散打)表演赛。不断总结经验,并在1987年采用了设台的办法,确定了以擂台为民族特色的竞赛形式。1988年,在由中国武术研究院、中国武术协会主办的,国际武术节上首次举办了国际武术邀请赛,来自15个国家和地区近60名运动员进行了角逐,这标志着武术散打已经走向现代体育竞技的舞台。与此同时也出现了“散打”与“散手”一词相混用的现象,经过反复讨论没能达成一致意见,直到今天这种现象仍然存在。
通过1979-1988年这十年的实验总结研究,散打项目竞赛训练裁判规则日趋完善。1989年,国家体委将武术散打确定为国家正式竞赛项目,同年10月在江西宜春市举行了第一届全国武术散打擂台赛。1990年正式出版了《武术散手(散打)竞赛规则》,同年批准了14名武英级运动员和第一批国家级武术散打裁判员,同时比赛的评分也采用了电子记分器,标志着散打从表演进入了正规化的武术散打比赛时代,这为散打的发展开创了新的历程。1991年,全国武术散打比赛分为上半年举行的全国武术散打锦标赛(团体赛)和下半年举行的全国武术散打锦标赛(个人赛)。1993年,在第7届全国运动会上,散打首次被列为正式比赛项目,设团体金牌1块;1997年的第8届全国运动会上,散打顼目金牌增加到3块。各省市及行业体协先后成立了散打专业队和集训队,并在国家体委直属六大体院开设武术散打专业,各地方武术馆、体育学校习练散打的学员层出不穷,散打运动在群众中已有广泛、深厚的基础。1998年,散打比赛被列为在泰国曼谷举行的第12届亚洲运动会竞赛项目。2000年,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由国家武术运动管理中心组织举办了中国武术散打王争霸赛,全国各体协及省市专业运动队纷纷报名参加。散打王比赛奖金丰厚,赛事宣传、组织具有现代水平。主办者在比赛护具和比赛规则上进行了大胆的创新,将散打比赛护具改为点护式。即取消原来的护胸、护腿、护头,比赛时运动员只穿护裆,戴护齿、拳套。并且在原来散打檑台的基础上设立了围绳,缩小了比赛场地,将比赛时间改为五局,这大大增加了比赛的对抗性和精彩程度,散打王比赛的成功举办标志着武术散打已向职业化道路迈进。
2003年,由国际武术联合会组织,在中国上海举办了第一届世界杯武术散打比赛,比赛共设11个级别,有十几个国家和地区选派优秀的运动员参赛。我国选派8名选手参加比赛共获得6块金牌。世界杯散打赛的成功举办标志着中国武术散打向国际体坛的全面进军,中国武术被赋予了新的使命:“武术源于中国,属于世界,高于体育。”
散打的主要特点
体育性
散手运动从初步研究到试点开展,从经验总结到全国推广,直至成为现代体育竞赛项目,曾经历过许多困难、矛盾和阻力。其中最主要的问题是:散手比赛与人们想象的武术徒手搏击形式截然不同,有人甚至认为散手不是武术,而只是“拳击加腿击”。因为民间流行的武术搏击,一般都认为是防身自卫,一招致敌;或者象电影、电视、武打小说中描述的那样出神人化,风雨不透。这是武术在许多形式上给人以神化夸张的错觉而造成的误解。在现代文明社会中,我们不能让散手在狭窄的拼杀中去生存,应把武术之精华溶人简单易行的运动形式,不仅能自卫还能强身,这样才能有广泛的生命力,才能真正走向社会,走向世界。于是,原国家体委武术院经过试验、论证后,认为散手的技法是以增强体质,交流技艺,防身自卫,提高技术水平为出发点,从传统武术徒手搏击术中取舍动作,使散手成为体育,即寓技击术于体育之中。
由于决策正确、方法得当,散手运动才得以顺利的开展和推广,从现在的散手运动形式来看,散手与其它运动项目基本相同,属于体育,但又突出地反映出武术的特殊本质——技击性,同时又明显地区别于使人致伤致残的技击术,不包含致人于死地的绝招妙计。散手规则严格规定了不准向对方后脑、颈部、裆部进行攻击,也不允许使用反关节动作及肘、膝的技法,但可以运用武术各种流派的技法。
对抗性
散手运动的内在特点,决定了它以相互对抗的形式来表现,所以,散手的基本形式就是对抗性。这种对抗,是在双方掌握了散手的基本动作和基本技术,经过一段的训练,在没有固定格式的情况下,在规则规定的范围内进行较技、较勇、较智,一分上下。
民族性
武术散手是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遗产,是在中国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逐渐演变发展形成的,因此它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
中国散手不同于拳击,也不同于跆拳道,更不同于用头顶、肘撞、膝击的泰拳和不能用脚,只能用掉、拌、擒方法的柔道等项目;由于散手设擂比试,又不同于西方国家有揽绳的自由搏击,也不同于日本的空手道、相扑、踢拳道、格斗术,以及法国的忍拳等。武术散手要求“远踢、近打、贴身摔”,它的民族形式不是凝固的,也不能理解为“过去形式”、“历史形式”或“传统形式”。民族形式有鲜明的时代性,因此形式不是单一的,而是多变的、演进的。
散打的注意事项
1.如何压腿。压腿是训练课中不可缺少的首要环节,初学者必须先过这关,就是成名的运动员也必须天天压腿。压腿不可操之过急,初学者千万别为了动作潇洒、飘逸去力求速成。压腿本是很安全的训练项目,不应该受伤。朋友们如果因压腿导致韧带拉伤,主要原因是没有循序渐进,不顾疼痛而强行用力。为了防止受伤,我根强调的是压腿的方法要正确,如方法不正确则可能导致把腿压变形,从而影响今后技术动作的提高,若有专门的教练,可按照教练的安排支练习。在压腿过程中,千万不能急于求成, 而应由轻到重,不能用力过猛,如果一下子用力过大,就容易把韧带拉伤,就不能进行正常训练。另外,在踢腿的过程中也不能用力过猛,应根据压腿的程度,慢慢向上踢。
2.在技术动作训练中应注意加强薄弱环节部位义练习和放松肌肉。散打训练中腰部是最容易受伤的一个部位,但腰部又是一个关键发力轴点,不管哪项技术的发力都是腰部的带动,所以在准备活动和练习中,特别要注意腰部力量的练习,准备活动做好后,要以较轻的重量先做上一到两组,让各个部位都得到适应,以免受伤,然后再加重练习。在力量练习结束时为使肌肉松弛以免发僵,要加一些辅助性的练习力而行如冲刺跑、快速空击或沙袋练习等,这样就能使练习的力量在快速的内容中发挥出来,达到预期的效果,在训练结束一应两人相互做肌肉按摩放松10分钟。
3.在实战技术训练中,要注意反应练习和心理锻炼,在初次实战前, 我们要加强反应练习,反应有 一定的基础,然后再进行实战练习,在选择对手时应选一个与自已实力相当的对手,这样有利于培养我们的信心,若选择的对手太强,第一次实战就被对手打得很重就对实战产生一种畏惧心理,这样就对其以后的实战技术的提高与发挥有很大影响 。
散打的技术犯规
1、消极搂抱对方。
2、消极逃跑躲避对方攻击。
3、用手抓住围绳进攻对方或不正当地利用围绳或立柱。
4、处于不利状况时要求暂停。
5、比赛中对裁判员有不礼貌的行为、语言或有其他不服从裁判的行为。
6、有意拖延比赛时间。
7、上场不戴或吐落护齿,有意松脱护具。
8、教练员及助手严重违反规则。
对犯规的处罚措施主要有三种:劝告、警告和取消比赛资格。技术犯规一般给予劝告,对手得1分。2、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侵人犯规,一般给予警告,对手得2分。运动员故意伤人或者虽然不是故意的犯规却使对方不能比赛时,就要被取消当场的比赛资格,并视情况给予禁赛处分。这种处分一般是比较谨慎的,场上裁判不能独立执行,只能由裁判长进行确定。有些武德比较差的运动员有时也会诈伤,实际上有时只是对方无意碰了一下,根本没有受伤,却装着巨痛无比的样子,只要场上裁判发现这种情况,不但骗不到分,而且还要被罚分。观众观看比赛时不妨留意,肯定能发现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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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散打运动发展的建议
散打属于武术对抗运动项目,是武术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自1979年试点推广以来,历时20多个春秋,取得了较大的发展和引人瞩目的成就。也许散打运动仍然不是人们想象中的所谓的真正的“中国功夫”,也许散打运动现在甚至于将来都不能全面体现中国传统武术的“技击精华”。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专门您整理好的:对散打运动发展的建议。
对散打运动发展的建议1、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全国范围内展开了武术大挖整活动,传统武术与散打、摔跤等优秀武术项目被列人挖掘整理的重点。与此同时,原国家体委武术处成立了散手调研组,听取了资深教练和其他武术工作者的意见,出台了《关于开展武术散手运动的报告》。1979年3月,为继承和发展散手这一古老的传统文化遗产,国家体委首先选择了有较好武术基础的浙江省体委、北京体院、武汉体院三个单位进行武术对抗性项目的试点训练。
当时我就是通过实战选拔淘汰赛,入选浙江省散打队,成为新中国首批散打队员。当时浙江省散打队由省武术队领队叶湘玉和总教练陈顺安老师负责组建和管理,王信得担任散打队教练负责日常训练,并由上海体院蔡龙云老师任顾问和技术指导,队员有(以下排名不论名次)丁德魁、边建强、周小浒、范洪、楼容利、宋根友、陈增康、陈伟民、石增新、陈国荣、吴国强、胡妙根、杨忠涛共十三人,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传统散手首次成为重点武术类竞技体育项目。
在浙江省散打队成立后的1979年5月,全国武术观摩交流大会在广西南宁举行,我们浙江队参加了首次汇报表演,展示了中国传统武术对抗性实战技战术和技法,成为了大会的热门项目;同年10月,第四届全运会在石家庄召开,我们进行了有激烈对抗性实战内容的表演,受到了场上观众的热捧,赢得了热烈掌声。1980年10月,国家体委拟定《武术散手竞赛规则》征求意见稿,我省专门派人参加了讨论,结合我们散打队的训练和参赛实际,对武术散手运动的开展提出了许多良好的意见和建议,为《武术散手竞赛规则(初稿〉》的形成贡献了一定力量。
随后的整个1980年代,散打运动规则日渐成形完善。1982年1月,《武术散手竞赛规则(初稿)》推出;1987年,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确定每年举行一次全国性武术对抗性比赛;1988年9月,在全国武术散手、太极推手交流赛上,首次确定了以擂台形式进行散手对抗;1989年10月,在江西宜春市举行了首次全国武术散手正式比赛——全国武术散手锦标赛,有来自全国的26支代表队参加,这是全国性的首次散手正式比赛,也是第一次正式采用《武术散手竞赛规则》。擂台形式的确定和规则的确定,是武术散手运动发展的新起点,也是散打执裁方面的里程碑。
到了二十世纪90年代,武术散打运动得到各省市自治区体委的大力支持和高度重视,参加单位不断增加,成都、重庆、郑州、沧州、武当山等地也举办了不同类型的全国性武术散打邀请赛,有力地推动了全国散打运动的发展。1993年11月,第七届全国运动会上,首次把武术散手列为全运会正式比赛项目,设立男团1金,有14个单位参加角逐。1997年第8届全运会把散打金牌加至3块,按体重分设大中小三个组别。1998年6月,在全国武术散手锦标赛上颁布了《关于武术比赛的若干规定》,促进了武术比赛在“管理有序、执裁公正、赛场文明、公平竞赛”等方面的健康发展。1998年12月,在泰国举办的第13届亚运会上,散手也被列入正式项目,分设5个级别共5块金牌(武术项目金牌总数仅11块),我们都取得了优异战绩。1999年6月,为使散手运动进一步规范,和突出民族特色,把散手正式改名为“散打”,把全国比赛正式改名为“全国武术锦标赛散打团体赛”,首次在护具上进行了改革,除了护齿护裆和拳套外,摘除其他护具,使比赛更具对抗性、观赏性。为把武术散打推向市场,有关方面还成功运作了南北争霸赛,“中国功夫一美国职业拳击”争霸赛,“国际武术散手擂台赛”,“国际武术散手邀请赛”,使中国散打的知名度大幅度提高。2000年3月,中国武术散打职业赛暨首届中国武术散打王争霸赛在北京举行,120名运动员参赛,产生了中国第一个“散打王”,中国武术在市场化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2001年第9届全运会又将金牌数加至6块,按体重分为11个级别,全国有30多个单位参与竞争。2002年7月,由国际武术联合会组织在中国上海举办的首届世界杯武术散打比赛,标志着中国散打已走向世界,向国际体坛全面进军。
对散打运动发展的建议2、
散打运动经过长期的摸索改进,现已基本完善,从竞赛规则、安全措施、技战术的运用、散打科研等方面都有了一系列的实施细则。散手已从最初民间自发的活动,发展成为当代竞技散打项目,发展成有国家全运会等平台展示其风采的群众喜闻乐见的,传承武术对抗性特质的竞争项目,并以多种形式推向了市场,推向了世界,取得了重大进步。
但是,由于当代散打的竞技性本质决定了以下问题的存在:
1、竞技散打单一的技击方式,对参赛者的速度、力量、爆发力和体能等要求很高,只适合少数经过专业训练的年轻运动员参与,限制了该运动项目的参与人数,普及与提高的矛盾日益加大。
2、竞技散打在推向市场,走向世界的过程中,为了提高比赛观赏性,不断提高对抗强度,不断加快比赛节奏,使比赛过多的出现单一技法,造成了拼速度、拼力量、拼体能的局面,降低了比赛的技术含量和观赏性。
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处理好竞技散打与武术套路、传统散手之间的相互关系,要理性地、选择性地从传统散手技法中汲取营养,充实、提高竞技散打的技战术,创立传统散手与竞技散打尽可能完美结合的局面,应在发展竞技运动的同时,重视传统散手项目的引导、组织和开展。具体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在全国、省举办的民间武术比赛和武术邀请赛中,安排传统散手表演赛,以增强观众的观赏兴趣,提高群众学习传统散手的积极性。
2、选择武术运动开展的较好,又有一定群众基础,传统散手开展有一定实力的省、市,每年举办民间散手比赛和散手争霸赛,以倡导、鼓励民间散手运动的开展,选拔出来的散手运动员,可以参加全国性的民间散手对抗赛等等。
3、选择传统散手基础较好,师资力量较强的省、市,自筹与拨款相结合,设立传统散手(搏击)训练基地,选择年龄在12~15岁的青少年进行有针对性的散打技法培训,和科学的体能训练,保证散打运动后继有人。
传统散手与竞技散打有如宝塔形关系,传统散手犹如塔身,庞大又坚实,而竞技散打则是塔尖。我们只要把传统散手运动积极地开展起来,基础扎实了,就能更好地促进竞技散打的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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